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讼诉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律法行为。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通过讼诉途径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就离婚与否、财产分割、最 务分担、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否则就无法协议离婚,只能讼诉离婚。那么没离婚证也能办理结婚证吗?下面就让本律法网站小编为大家讲解。
还需要具备下列件证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员委会或者居民员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所在单位、村民员委会或者居民员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诊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 关提交婚前检查健康检查证明。第十一条、婚姻登记管理机 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及时给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四)离婚证明,必须是当事人原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 关出具的,其他证明无效。
如果人民院法第 一次判断不准离婚的,在过了六个月之后,原告可以再次向人民院法起诉离婚,如果感情破裂,人民院法应当判断离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多长时间呢?今天,本律法网站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讼诉法》第 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断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断、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判断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院法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x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
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
假如在第 一次提出离婚判断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讼诉,我国民事讼诉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讼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 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院法不宜判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院法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律法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院法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第 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
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
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处理夫妻房屋分割的法实践中还要特别注意房屋中有父母出资的情况
广州离婚律师咨询哪家好?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的出资,应认定为赠与。即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在离婚讼诉前形成的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钱关系的,则不适用该条规定。需要强调的是,离婚讼诉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人民院法在审查借钱关系是否存在时,除了审查当事人提供的出资协议或等是否真实,还要以资金为线索,追查出资及其性质是否真实。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常理出发,可认定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时有书面约定或声明明确出资者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向双方赠与,该部分出资为夫妻共同所有。举例说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甲一人名下,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赠与甲一人所有;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于乙一人名下,若乙不能证明出资为对其一人的赠与,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记载甲乙二人名下,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实践中父母除了出资为子女购房,还可能为子女出资购买其他物品,同样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的精神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