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28676866 0757-81805347
QQ客服
电话咨询
13928676866
微信客服

扫一扫
联系客服

全国电话服务热线
13928676866
0757-81805347

返回顶部

业界要闻

  • 电话:

    13928676866

  • 传真:

    0757-81805347

  • 邮箱:

    13928676866@139.com

  •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北湖一路6号海宜广场2号楼二层202号铺

业界要闻

首页 > 业界要闻 >

律师事务所排名_公民遭遇婚姻诈骗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9-08-29 点击:1798次 来源:无

一、公民遭遇婚姻诈骗怎么办?


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这是明确规定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欺诈婚姻不属于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要成立诈骗罪,主观方面要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要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得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


二、婚姻诈骗的司法解释


准确把握处理以婚姻骗财的案件,区别不道德婚姻和婚姻诈骗犯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判断:


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婚姻诈骗的相关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婚姻诈骗的相关犯罪事实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对诈骗分子的犯罪事实应当根据涉案的金额和造成的后果来处理,达到标准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new.png

上一篇:法律咨询律师… 下一篇:律师事务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