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28676866 0757-81805347
QQ客服
电话咨询
13928676866
微信客服

扫一扫
联系客服

全国电话服务热线
13928676866
0757-81805347

返回顶部

业界要闻

  • 电话:

    13928676866

  • 传真:

    0757-81805347

  • 邮箱:

    13928676866@139.com

  •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北湖一路6号海宜广场2号楼二层202号铺

业界要闻

首页 > 业界要闻 >

证人出庭作证要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日期:2019-03-29 点击:7882次 来源:找法网

证人出庭作证,应该同时具有3个条件:

  (1)公诉人、当事人或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

  (2)该证人证言对案子判罪定刑有重大影响;

  (3)人民法院认为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的。

  主要反映在:

  (一)公诉人、当事人或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

  法律授权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的证据能力享有一定的程序处分权,即只要控辩双方未对证人证言明确表示异议,则书面证言亦可使用。

  (二)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

  只有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重要证人、关键证人,才需要出庭作证。根据历年来司法实践经验总结得知,证人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包括直接目击案件的发生,是案件主要甚至唯一的证人,对于印证其他可能定案的证据具有重要意义等。既包括单独影响定罪、量刑,也包括既影响定罪,也影响量刑。

  2010年出台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曾经要求对于那些关系到死刑案件定罪量刑的重要事实、关键事实,必须达到“结论唯一”的证明标准。

  而在针对哪些事实属于死刑案件的重要事实、关键事实时,该《规定》第5条第二款明确指出:“办理死刑案件,对于以下事实的证明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二)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三)影响被告人定罪的身份情况;(四)被告人有刑事责任能力;(五)被告人的罪过;(六)是否共同犯罪及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的事实。”显然,上述七项事实就属于关系到死刑案件定罪量刑的重要事实、关键事实。

  (三)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

  立法上设立证人出庭制度的目的,还在于确保法庭核实证据、查明案情,作出正确的判决。因此,在哪些证人应当出庭的问题上,承担审判职能的人民法院自当享有一定的裁量、酌处权。

  根据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的解释:“根据本款规定,证人证言在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情况下,证人应当以出庭的方式作证。”据此,上述三项条件之间系并列关系而非选择关系,只有在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前提下,证人才应当出庭作证。

new.png

上一篇:怎样成为一名… 下一篇:非法经营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