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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9-03-30 点击:2759次 来源:找法网

  一、共同犯罪的定义


  根据我国刑法,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要件:(一)二人以上;(二)共同的犯罪行为:从犯罪的客观方面来看,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行为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一个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共同犯罪的行为表现为四种方式即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每一行为人的行为都与危害结果有相应的因果关系;(三)共同犯罪的故意:各共同犯罪人认识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和行为会发生社会危害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二、抢劫共同犯罪数额认定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三、关于转化抢劫的认定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




  (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




  (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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