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28676866 0757-81805347
QQ客服
电话咨询
13928676866
微信客服

扫一扫
联系客服

全国电话服务热线
13928676866
0757-81805347

返回顶部

业界要闻

  • 电话:

    13928676866

  • 传真:

    0757-81805347

  • 邮箱:

    13928676866@139.com

  •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北湖一路6号海宜广场2号楼二层202号铺

业界要闻

首页 > 业界要闻 >

刑事律师事务所_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流程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9-11-30 点击:2512次 来源:无

一、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流程是什么?


(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二)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四)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就算刑事案件不是公开审理的,但是法院的整个审判程序在法律上是公开透明的,不公开审理的这些案件,审判流程也是如此的。不过,有些案件法院可能不会当庭宣判,对于任何非法扰乱法庭秩序的这些人,工作人员可以强行让其离开旁听席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上一篇:佛山律师咨询… 下一篇:东莞律师_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