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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事务所_羁押期限满改监视居住可以撤销吗

发布日期:2019-12-12 点击:2463次 来源:无

羁押期限满监视居住的决定不是会被撤销,通常情形下公民不会被同时被判处羁押和监视居住,若是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的社会危害不是十分的大是不会被羁押的。监视的目的也主要是为了防止其逃跑,或者是在案件审理期间再次犯罪。


羁押期限满监视居住的决定不是会被撤销。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是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三)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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