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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恐吓威胁的行为?

发布日期:2019-04-01 点击:3440次 来源:找法网

  1、所谓的恐吓威胁罪,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罪。只是存在恐吓威胁行为,这个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三十八号)》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如果他实施了公开放映行为,则可能构成侮辱罪,侮辱罪不一定用捏造事实的方法进行,也可以用真实事实贬低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你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造成精神损害,可向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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