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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法律咨询:刑事诉讼被诉人答辩期限是多久?

发布日期:2019-05-29 点击:1783次 来源:网络

 刑事诉讼被诉人答辩期限是多长?


  被诉人一般应在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辩。


  知识延伸:刑事诉讼的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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